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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最高法实习绝非打杂走过场

到最高法实习绝非打杂走过场

到最高法实习绝非打杂走过场

□ 本报记者 李豪

“经过半年的实习,我真正明白,每一条法律背后,是不辞辛苦的反复调研;每一个裁判背后,是反复斟酌的更优选择。司法裁量绝对不是机械适用法律的过程,是在多元的社会事实和明确的法律规定之间,寻找法律框架之内的更优解。”

今天上午9时,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法律实习生工作座谈会。面对第三批、第四批法律实习生代表、指导老师代表、实习部门负责人代表、高校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法律实习生徐芬芬说出自己的心里话。

最高法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是每一位法科学子向往的最高司法殿堂。从2015年开始,最高法建立起法律实习生制度,为众多法科学子提供实习机会,目前已接收法律实习生210名。

最高法民三庭庭长宋晓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法律实习生制度的实施,架起法学高校与司法部门之间交流合作的桥梁,增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结合,对于加强法治人才后备力量培养和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到最高法实习绝对不是走走过场、打打杂,而是在作为实务导师的资深法官带领下,“真刀真枪”地深度参与到司法裁判全过程中。

徐芬芬是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今年二月,包括她在内的来自全国各地的55名法律实习生来到最高法实习。

她说,半年来,她协助法官撰写案件的审查报告30余件,其中涉及大量疑难复杂案件。指导老师鼓励她要真心体会法官办案的思路和方法,不厌其烦地帮她修改完善起草的材料。

董暖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博士生,主要研究涉外法律。她对自己被分到与所学专业最为契合的最高法民四庭,感到非常幸运。

她说:“在为期半年的实习中,我主要参与起草了8份审查报告、民法总则两个条款共6000字的条文理解与适用、‘虚假仲裁的现状、特点及人民法院虚假仲裁司法应对的突破’专题调研报告,协助完成我国对外缔结司法协助条约有关外国裁决承认与执行情况的报告等工作。”

经过半年的实习,法律实习生们不但得到锻炼和成长,他们对于最高法和法官也有了自己的理解。

徐芬芬说:“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每位法官极为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在最高法看到每位法官的责任与担当,这将成为我未来工作中受益终身的财富。”

刑五庭实习生、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吴迪说:“有时我会在单位待到晚上八九点再回家,那时许多办公室的灯还亮着,最高法的法官们还在埋头办案,我心中的敬佩感油然而生。”

据了解,本次座谈会最高法也迎来第四批50名法律实习生。此次全国共有47所法律院校推荐了93名学生,最终50名学生获得实习机会,其中包括博士生两人、硕士生45人、本科生3人。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刘瑜就是其中之一。

刘瑜将他们这批法律实习生称为“黄埔四期”,对于接下来的实习生活,他充满期待地说:“最高法让我产生一种朦胧感,感觉可望而不可及。来到这里实习,让我终于可以真正近距离地接触心中的法律神圣之地。”

宋晓明说:“大部分实习生会被安排到审判一线部门,给他们配一名固定导师。根据前3期法律实习生的情况,本着充分发挥和调动他们积极性的原则,导师会依照学生的特长、所学方向,给他们安排不同任务。”

本报北京8月24日讯

制图/孟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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