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公诉一非法采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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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吴亚东 通讯员王鲁南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矿,造成粘土矿资源被破坏,价值近20万元。近日,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对被告人黄某提起公诉。
2013年8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黄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佣工人采挖粘土矿并销售。经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鉴定,该非法采矿点破坏的粘土矿产资源价值人民币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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