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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审 涉嫌非法经营 郭美美幕后推手 立二拆四

受审 涉嫌非法经营 郭美美幕后推手 立二拆四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14日)上午9点,北京朝阳法院将公开审理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涉嫌非法经营案。这是今年4月17号,“秦火火”因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之后,又一起通过微博、贴吧、论坛,组织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蓄意炒作网络事件、恶意诋毁公众人物,同时,非法删帖替人消灾牟利的昔日“网络红人”被审判。

而这个“立二拆四”曾是郭美美炒作事件中的推手之一,有他在微博发布的照片为证,他还是“秦火火”的老板,“天仙妹妹”、“别针换别墅”、裸模干露露、888万包机飞伦敦的杨紫璐等等,都是他炒作的产物,他在微博上写到“用炒作的眼睛看世界”。目前,记者孙莹已经到了北京朝阳法院,我们连线她了解一下最新信息。孙莹,你在现场了解到哪些信息?

郭美美幕后推手 立二拆四 受审 涉嫌非法经营

记者:北京朝阳检察院派出三位公诉人支持公诉。他们旁边摆放着八落近一尺高的案件,他们也介绍说,在举证过程中还将有视频证据播放。刚才有法庭工作人员在协调播放视频证据时灯光的要求,辩护律师的阵容是8位律师,每个被告人和被告单位各两名律师,所以预计今天的庭审可能需要一天的时间。今天有20多家媒体被允许旁听,八点半之前,囚车到了,现在其他旁听人员被允许走入法庭。

郭美美幕后推手 立二拆四 受审 涉嫌非法经营 第2张

郭美美幕后推手“立二拆四”受审 涉嫌非法经营 请看下一页

今天除了第一被告人杨秀宇,同案被诉的还有他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策划总监和实际负责人的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两个单位,以及曾分别担任两个单位媒介部主管、客户经理的卢梅,卢梅的网名是网名“梅子”、“非洲我最白”。检方指控,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多次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额共计人民币531200元。

在此过程中,杨秀宇全面负责该公司经营,并由他决策后指派公司员工从事上述活动。被告单位北京尔玛互动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在杨秀宇决策下,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负面信息服务,并由卢梅负责联系他人删除信息,收取删除费用人民币220200元。检方认为,两被告单位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利益,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杨秀宇作为两单位主要负责人,策划、实施非法经营活动,系对二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卢梅直接参与实施尔玛互动公司非法经营活动,系直接责任人员。公诉机关指控,被告方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庭审进展我会及时发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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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立二拆四”杨秀宇,到底何许人?他如何利用网络资源获利?又将面临什么样的惩罚?

立二拆四,原名杨秀宇,毕业于东北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2006年9月成立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因为他发现了网络论坛蕴藏的商机。他在预审阶段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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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宇:有一天我发现互联网上是可以创造很多热点事件和话题的,被关注就会有价值,就会有企业愿意投钱来做,有个人愿意来炒作。

“别针换别墅”是杨秀宇炒作的第一件事,网友看到的实际都是假的。

杨秀宇:当时是在马路边请了一个外国的妇女,当时给她一部手机说我们要拍一部网络剧,希望她能配合一下,因为我们当时是拍图片的形式,老外递给她手机的这样一张照片,我们看图说话说成是她已经成功交换到一部手机。进而引发了网民的关注和传统媒体的关注,让我的策划一步步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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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模特杨紫璐突然在微博上声称,她的干爹花888万元包机,带她直飞伦敦看奥运,随便送的皮包就顶网友两个月的工资。她的微博引发众怒,网友开始人肉搜索,一时间谣言四起,三天后,杨紫璐火了,两个月后,立二拆四宣布自己一手策划了这个事件,他才是杨紫璐的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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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宇:其实我内心中目的还是炒那些人即使不赚钱,但可以把我自己炒红,而我炒红了之后就会有企业来找我,这样的话我就可以赚企业的钱,所以,某种意义上就是先赚名,再赚钱。

2013年8月,杨秀宇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2013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针对一些专门从事造谣、炒作、“删帖”等活动的所谓“网络公关公司”、“策划营销组织”及“网络推手”。什么行为属于利用互联网络非法经营。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法官刘静坤当时分析:

刘静坤:他们主要是以营利为目的,也就是受人之托,有偿地为他人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另外一种情形是,他明知道是虚假的信息,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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