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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奸不是犯罪 厦大博导诱奸女生

诱奸不是犯罪 厦大博导诱奸女生

诱奸算不算犯罪?专家你怎么看?面对一个成年人,一个有思想的成年人,为了能使自己的论文顺利通过,于是在半推半就下接受导师的诱奸,这个是不是只是导师的责任?

厦大博导诱奸女生 诱奸不是犯罪

厦门大学7月12日就其校一位男教授、博导被指猥亵、诱奸多名女博士生发表一份专门声明。厦大在这份声明中严肃、明确地说,“我校已收到有关历史系吴春明教授师德师风问题的匿名举报,学校在接到举报材料后立即成立专门工作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展开调查。调查期间,已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我校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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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一985国家重点大学的劲爆师生性丑闻,许多天真、善良的人的第一反映是,男教授真是太无耻了,严重伤害了女学生的身心,也伤害了人们对大学的美好印象与憧憬,以及厦大在国内外的良好社会声誉。

因此,先不管案情具体的事实细节是怎么样的,就直接言辞激烈地炮轰犯事的教授,“禽兽”、“叫兽”、“人渣”之类的词语于是与唾沫齐飞。

然而当我们仔细地看完受害学生的网上举报博文后就会发现:若案情属实,吴春明教授固然理当必须立即开除,但我们对此案却不应该光指责他,还应该质疑、批评这些女博士生为何没保护好她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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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明教授的品行与师德问题严重,众所周知,我们这里无需赘述。不过,我们真的很好奇与不解的是,为何都读到博士了,年龄一般也得25岁及以上了,在保护自己上的心智成熟上肯定不会是毫无反抗力的幼女,以及在明知导师意欲占她们的肉体便宜的情况下,却还是陷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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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爆料者的博文,我们能够发现,这起大学师生性丑闻是十足的互相利用--教授利用了学生的身体,学生利用了教授的职权,因此真可谓心知肚明的赤裸裸互相交易,而且还是很公平的交易。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教授并没有“霸王硬上弓”--强奸,充其量只能说是诱奸--女的半推半就或还很配合。试想,如果这些女博士生真的根本不愿意,那么他们肯定即便不会做出直接伤害博导身体的自我防卫行为,也会至少当场大喊大叫求助和或事后报警的。

客观而言,博导固然有一定的权力故意刁难女博士生,比如不让和或推迟、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的开题或毕业答辩,但要是女博士生的学术水平和学业成绩都好的话,那么如果博导如此做了,那么她就可以向所在的院、系、所、中心反映博导的故意压制和延迟,如果院、系、所、中心置之不理和或答复不满意,则完全可以接着继续向学校反映,如果校方仍然置之不理和或答复不满意,则完全可以通过找记者和或在网上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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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就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而言,女博士生若真是潜心研究学问,能撰写出来有质量的学术论文来,那么即便自己不易免费发表,需要交版面费,那就交,钱问家里要,或问亲戚朋友借,或者自己省吃节用交了,因此就根本无需接受博导的潜规则。

所以我们说,女博士生被博导潜规则了,她们显然不仅是有很大自我责任的,而且还有不小的道德问题,因为一个正派的、有自尊自爱的女人,是应该靠自己的真本事换取所需,而不应该靠出卖自己的色相与肉体换取所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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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厦大吴春明教授的师德品行固然非常可恶,但他却不是黑社会,没有强制逼迫女博士生被他潜规则,所以当她们摆出一副受害人的那么纯洁、可怜的样子的时候,就实在让一些明眼人感到真的很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了。

常言道,一只巴掌拍不响。因此我们必须要指出的是,作为女学生,自己假若学习好,论文发表和学位获得都是水到渠成的事,并且只要自己心术正,正直做人,洁身自爱,那么也就不会和这种师德品行猥劣的教授鬼混到一起。

然而很遗憾的是,现在一些女博士生却走上了邪路--明知某些博导的师德品行猥劣,还继续报考他们的博士生;成功考上了,她们就想通过付出自己的肉体代价,从导师那里换取某些利益,没有完全满足后便翻脸、反戈,甚至连带着打击了一大片无辜的相关人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让人们对现今大学教授的整体师德品行形成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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